数据抓取法律问题:探析 hiQ 与 LinkedIn 案例

hiQ Labs Inc 诉 LinkedIn Corporation(发生在美国)这一备受瞩目的案件,揭示了广受讨论的数据抓取法律问题。

我们知道,你不想被法律术语弄得一头雾水。

因此,我们准备了一份通俗易懂的摘要,概述这项裁决中最重要的要点。法院支持了数据抓取方,并认定抓取公开数据并不违反 CFAA(《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》)。

让我们来看看案件的具体情况,以及它带来的深远影响。

网页抓取合法吗?

有人问一位网页抓取者采用了什么法律策略,他怎么回答?“我提出第 404 条抗辩。”

如果你刚开始接触数据抓取,很可能会担心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。

好消息是,你并不孤单。每个数据抓取者(我想是吧?)都曾有过同样的疑问。

坏消息是,答案没那么简单。就像约会一样,它就是不肯变简单。

网页抓取处于灰色地带,可能是一种含糊不清的做法。

公司当然希望保护自己的数据,但另一方面,如果数据是公开的,收集它为什么不对?

那么,对于这个备受争议的问题,法律是怎么规定的?让我们深入了解 hiQ Labs 诉 LinkedIn 这一备受瞩目的案件,看看能否找到一些答案。

裁决结果:抓取数据并不违法

2022 年,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终于作出裁决,支持 hiQ Labs。法院认定,抓取公开数据不构成违反 CFAA,即使这种行为违反网站的使用条款也不例外。

LinkedIn 试图阻止 hiQ 的机器人抓取其用户公开个人资料中的数据。但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明确指出:让一家公司完全垄断其并不拥有(而是获得许可使用)的数据,会损害公众利益。

CFAA 的适用范围有限

简单来说,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认定,公司无权随意决定谁能收集和使用公开数据。

不能对 CFAA 作过于宽泛的解释,否则几乎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罪犯。

根据这项裁决,CFAA 仅将未经授权访问私人受保护信息的行为定为犯罪。

总而言之:网站不能再利用 CFAA 阻止未经授权的数据收集,也不能对数据抓取者采取法律行动。

公开数据与私人数据:审视合法性问题

数据抓取的法律问题现在转向了公开数据与私人数据之间的区别。

因此,为方便你参考,我准备了一份简短的速查表,计划抓取数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:

  • 数据是否可以自由获取?你大概是安全的。
  • 数据是否只有所有者才能获取?这可能会惹上麻烦

很简单,对吧?

不过,还有一些其他因素需要考虑……

即使抓取的数据是公开的,你仍然需要考虑合同、版权,以及相关法律;如果你在欧盟,还要考虑 GDPR 等法规。

除了是否合法之外,还有一些道德方面的考量,例如遵守 robots.txt 指令、避免让服务器过载等。仅仅因为某件事“合法”,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是正确的。

网页抓取者可以放手去做了吗?

尽管乍一看,这项有利于 hiQ 的裁决似乎是网页抓取者的胜利,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心所欲地抓取数据。

此案缩小了 CFAA 的解释范围,并确认了收集公开数据的权利。但我们仍需避免其他数据抓取法律问题。

例如,如果你为了抓取数据而创建用户账户,就可能惹上麻烦,因为你已经同意了服务条款。即使 CFAA 不适用,你也可能违反合同。你问是什么合同?在网站上创建用户账户时,通常必须同意其服务条款。

最后,LinkedIn 获得了永久禁令,换句话说,作为双方达成协议的一部分,hiQ 被要求停止抓取行为。所以,这也算是 LinkedIn 的胜利。

附注:请记住,无论数据是否可以公开访问,抓取文章、视频和图像等受版权保护的数据,都可能侵犯知识产权。

网络爬取的法律影响:归根结底

“爬,还是不爬——这是个问题”,哈姆雷特大概会这么说——如果他出生于1998年的话。玩笑归玩笑,像 hiQ vs LinkedIn 这样的案件能为我们了解网络爬取的合法性提供一些指引。

爬取公开数据极不可能导致你违反《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案》(CFAA)。

然而,有些做法可能会让你面临法律后果,例如无视停止侵权通知、违反用户协议,甚至创建虚假账户。

持续了六年的 LinkedIn vs hiQ 诉讼或许已经结束,但数据爬取之战仍在继续。公司会试图保护自己的数据,而我们都知道说客在美国有多大的影响力。

然而,在欧盟,游说或许不是什么大问题。相反,不管出于什么原因,他们在隐私问题上采取了全面强硬的立场,而且我相当确信,GDPR 法规可能会对网络爬取的使用发表意见。

尽管面临这些挑战,我们都知道,爬虫总归是要爬取数据的。

免责声明:
A) 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。本文仅供教育和娱乐之用。
B) 尽管 hiQ vs LinkedIn 案确立了先例,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地爬取数据。
C) 欧盟的 GDPR 等数据保护法律优先于美国的判例。
D) 你所在国家的法律可能与本文提及的内容截然不同。
E) 我不是律师,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嘛。



参考资料:

López de Letona, Javier Torre de Silva y. “互联网数据爬取权:从美国案件 hiQLabs, Inc. v. LinkedIn Corp. 到 ChatGPT 爬取案件:美国法与欧盟法的差异。”《全球隐私法律评论》(2024) https://doi.org/10.54648/gplr2024001

Sobel, Benjamin. “HiQ v. LinkedIn、Clearview AI 与网络爬取的新普通法。”(2020)。https://dx.doi.org/10.2139/ssrn.3581844